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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汽车抵押贷款公司长期提供各类汽车抵押贷款服务。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
一、杭州汽车贷款流程及渠道
二、杭州汽车贷款风险
概述 在分享车贷“蛋糕”喜悦 的同时,不断攀升的车贷违约率向银行业敲响了警钟 车贷风险要比房贷来得快而高 车贷风险含量的释放使银行违约率得到显现 车贷坏账最终的受害者是银行本身 面对无情的车贷风险,银行无奈地承担了所有的坏账损失 车贷风险的大量 冒出,使银行不同程度地提高了车贷门槛,严格了汽车 贷款的审批 基于履行中国加入WTO后对外开放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承诺,2003年10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11月又公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细则》。上述颁文仅两月后的12月29日,中国就批准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三家汽车金融公司的建立。不到一年的时间,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宣布开业。 一个事实表明,汽车金融公司进入国内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开展业务,打破国内银行业一统汽车信贷天下的局面已成现实。 风险防范 1、引入竞争机制,积极与多家保险公司和经销商合作。 银行在汽车贷款业务开展初期,贷款客户绝大部分来自于保险公司和汽车经销商的联合推介,出于对保险公司和经销商的信任,有的银行一度忽视了对贷款客户的直接调查。又由于汽车经销商资信状况参差不齐,在汽车贷款业务合作各环节中,无任何连带责任,因此给经销商无原则向农行推介客户造成了可乘之机,把一些不具备经济实力的客户推介到了银行,给银行汽车贷款的按期收回埋下了隐患。银行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中,“银保合作”对象单一,所做的汽车贷款业务绝大部分是与当地“人保”合作,这种业务合作的几乎“唯一”性,导致了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及贷款收回上对保险公司产生了过分的依赖,若保险公司理赔不及时,就会直接造成银行不良贷款的增加,这也是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基本原因之一。因此,只有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坚持与多家保险公司合作,并根据资信状况,对合作汽车经销商进行精心选择和清理,才能为汽车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业务合作环境,彻底改变银行在业务合作中的被动局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2、通过“三方”协商,建立“汽车贷款保证金”制度。 银行在与保险公司和经销商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时,必须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实行“汽车贷款保证金”制度,来维护拥银行的利益。作为贷款银行,必须认真做好对客户的贷前调查工作,为信贷资金的安全奠定基础。对于出现的不良贷款,要积极进行催收,这既是进行保险索赔的需要,也是银行自身的责任。保险公司除参与对借款人的资信调查,还必须承诺对借款人超过三期以上的未偿还贷款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为保证不良贷款的及时赔付,各行必须要求保险公司在银行开立 “汽车贷款违约赔偿保证金”专户,保持一定额度的保证金,对于超过三期的未偿还贷款,及时从账户中扣收。若保险公司未及时全额补齐专户余额,则待其补齐后,再继续进行业务合作。汽车经销商作为车辆的供应者,必须对客户信用承担一定责任,对车辆质量负完全责任。为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必须要求经销商在银行开立“汽车贷款车辆质量保证金”专户,根据经销车辆数量按一定比例交存保证金,用于问题车辆回购和因汽车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贷款的扣收。 3、审慎选择贷款对象,实行“客户经理承诺”制度。 正确选择汽车贷款对象,从源头上严把客户准入关,这是防范风险、确保贷款安全的前提和基础。为加强贷前调查力度,确保客户质量,银行可建立健全“责任人承诺”制度,要求客户经理按客户的收入水平、经营状况、行业风险尤其是信用程度对客户进行分类,以此作为确定是否发放贷款、是否需要办理履约保证保险和采取何种担保方式的主要依据,并由客户经理在贷款发放时签订“贷款责任承诺书”,把每一笔贷款的相关责任都落实到人,与工资挂钩考核,负责贷款的调查,并承担收回责任,确保贷款安全。 4、明确保险条款,完善贷款手续。 汽车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作为保险公司的一个保险业务品种,“免责条款”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保险条款对于投保人(借款人)、被保险人(贷款银行)及车辆质量 (经销商提供)的责任要求是非常严格的,贷款操作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保险的失效,即“保险责任免除”。汽车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完全保险”。因此,银行要在正确理解保险条款的基础上,完善贷款操作手续。一是要按照保险条款的要求认真进完善贷款的调查、审查和审批手续;二是要对汽车经销商提供的车辆进行审核,严把质量关;三是保证机动车辆保险在贷款期限内的连续性,要求借款人必须按照贷款期限一次性全额投保,不得缩短投保期限;四是在进行借款合同、保险单的修订、变更时必须征得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出具“保险业务更改批单”。 5、转变贷款模式,积极开办“直客式”贷款业务。 “直客式”汽车贷款业务,具有购车方式灵活,担保方式多样的显著特点,各行要逐步由汽车经销商介绍客户到银行办理贷款的“间客式”被动操作方式,转向“客户购车先找银行”的“直客式”主动操作方式。通过“直客式”营销方式,进一步扩大贷款对象的范围,降低客户购车成本,提高办贷效率,提升银行汽车贷款品牌的知名度,增强同业竞争力。通过采取住房抵押、新车抵押、第三方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逐步改变单纯依靠保险公司履约保证保险办理业务的状况,分散汽车贷款风险,并有侧重点的将贷款车型逐步由大型货车向出租车、客运车和家用轿车转变,不断降低汽车贷款风险。 暗藏隐患 汽车信贷业务的超常规发展确实为银行带来了利润。在分享车贷“蛋糕”喜悦的同时,不断攀升的车贷违约率向银行业敲响了警钟。 对银行来说,车贷和房贷虽同属于个人贷款业务,但两者所发生风险的成因却大相径庭,首先,汽车相对房屋来说,具有固定与流动之分。住房有其固定的位置,而汽车则不然,它具有很大的流动性。汽车可以移动,可以在全中国移动。如果客户恶意逃债,他可以移动车辆逃走或隐藏;其二,就当前市场而言,房产是升值的,而汽车则是降价的。它的信贷风险比房贷要大。其三,车贷相对于房贷而言,贷款期限短,还款数额多,贷款收回快,具有短平快的特点。因此车贷风险要比房贷来得快而高。 汽车价格的不断下降,使车贷客户的还款心态越来越不平衡,把怨气无端地出在了银行头上。有位在银行办理了车贷购车的客户说,看着车价每况逾下,想想每月的银行车贷还款,心里真是不舒服。 车贷本身所具有的许多不确定因素注明了银行车贷业务具有较高的风险含量。车贷风险含量的释放使银行违约率得到显现。据有关银行车贷统计,近 年车贷的违约率大大升高,已达到0.5%至0.9%,有的已超过1%。更令人头疼的是,违约率还在不断升高。 车贷坏账最终的受害者是银行本身。在预感到车贷风险后,保险公司快速作出反映,毅然于2003年关闭了汽车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而银行车贷风险对汽车经销商而言却毫发无损。在整个汽车信贷业务中,汽车经销商借助银行汽车信贷的支撑获取了大额利润,汽车信贷的风险随着购车人的汽车贷款而转嫁到了银行身上,这个风险随着汽车经销商购车贷款数量的上升而增大,严重影响到银行车贷业务的质量和利润。面对无情的车贷风险,银行无奈地承担了所有的坏账损失。 其实,造成车贷风险的原因是多方的,防范和处置也不止仅限于银行。 就目前中国社会而言,诚信意识不强和征信系统的不健全,道德观念的限制,直接影响到汽车信贷风险程度的高低。据调查,法制环境较好,道德、诚信意识及征信系统较完善的区域,汽车信贷的违约率较低,反之,则较高。一位北方的朋友曾似真似假地说,在我们那里,如果银行去讨债,需要牵上一条狼狗。 银行通过司法诉讼可追讨逾期欠款客户并收回剩余贷款,但漫长的诉讼期和执行难,使银行有时不得不另辟新径。 车贷风险的大量冒出,使银行不同程度地提高了车贷门槛,严格了汽车贷款的审批。如,协作的汽车经销商按照销售额向银行提供资金担保,联合汽车经销商共同防范车贷风险;增加汽车贷款客户担保,将贷款成数降低,缩短车贷期限;对车贷客户一般中选好,好中选优等。
三、 杭州汽车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防范汽车贷款风险,促进汽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贷款,包括个人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和机构汽车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到规定报废年限一年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 第五条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计、结息办法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确定。 第六条 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经销商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七条 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二章 个人汽车贷款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 第九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四)个人信用良好; (五)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的首期付款;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 贷款人发放个人汽车贷款,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等贷款条件: (一) 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信评级情况; (二) 贷款担保情况; (三) 所购汽车的性能及用途; (四) 汽车行业发展和汽车市场供求情况。 第十一条 贷款人应当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借款人信贷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 借款人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 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资信状况证明; (三) 所购汽车的购车协议、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价格与购车用途; (四) 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担保情况; (五) 贷款催收记录; (六) 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它资料。 第十二条 贷款人发放个人商用车贷款,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外,应在借款人信贷档案中增加商用车运营资格证年检情况、商用车折旧、保险情况等内容。 第三章 经销商汽车贷款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汽车经销商发放的用于采购车辆和(或)零配件的贷款。 第十四条 借款人申请经销商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年检证明; (二)具有汽车生产商出具的代理销售汽车证明; (三)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四)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合法资产; (五)经销商、经销商高级管理人员及经销商代为受理贷款申请的客户无重大违约行为或信用不良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十五条 贷款人应为每个经销商借款人建立独立的信贷档案,并及时更新。经销商信贷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经销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营业地址; (二)各类营业证照复印件; (三)经销商购买保险、商业信用及财务状况; (四)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号); (五)所购汽车及零部件的型号、价格及用途; (六)贷款担保状况; (七)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它资料。 第十六条 贷款人对经销商采购车辆和(或)零配件贷款的贷款金额应以经销商一段期间的平均存货为依据,具体期间应视经销商存货周转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通过定期清点经销商汽车和(或)零配件存货、分析经销商财务报表等方式,定期对经销商进行信用审查,并视审查结果调整经销商资信级别和清点存货的频率。 第四章 机构汽车贷款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机构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对除经销商以外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机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 第十九条 借款人申请机构汽车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借款人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定文件; (二)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合法资产; (三)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的首期付款; (四)无重大违约行为或信用不良记录; (五)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条 贷款人应参照本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为每个机构借款人建立独立的信贷档案,加强信贷风险跟踪监测。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对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机构发放机构商用车贷款,应监测借款人对残值的估算方式,防范残值估计过高给贷款人带来的风险。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 前款所称汽车价格,对新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与汽车生产商公布的价格的较低者,对二手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与贷款人评估价格的较低者。 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资信评级系统,审慎确定借款人的资信级别。对个人借款人,应根据其职业、收入状况、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因素确定资信级别;对经销商及机构借款人,应根据其信贷档案所反映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因素确定资信级别。 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发放汽车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所购汽车抵押或其它有效担保。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应直接或委托指定经销商受理汽车贷款申请,完善审贷分离制度,加强贷前审查和贷后跟踪催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 贷款人应建立二手车市场信息数据库和二手车残值估算体系。 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应根据贷款金额、贷款地区分布、借款人财务状况、汽车品牌、抵押担保等因素建立汽车贷款分类监控系统,对不同类别的汽车贷款风险进行定期检查、评估。根据检查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各类汽车贷款的风险级别。 第二十八条 贷款人应建立汽车贷款预警监测分析系统,制定预警标准;超过预警标准后应采取重新评价贷款审批制度等措施。 第二十九条 贷款人应建立不良贷款分类处理制度和审慎的贷款损失准备制度,计提相应的风险准备。 第三十条 贷款人发放抵押贷款,应审慎评估抵押物价值,充分考虑抵押物减值风险,设定抵押率上限。 第三十一条 贷款人应将汽车贷款的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并建立与其他贷款人的信息交流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贷款人在从事汽车贷款业务时有违反本办法规定之行为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对该贷款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处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建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从事汽车贷款业务的贷款人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贷款人对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泵机等工程车辆的贷款,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颁布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四、杭州汽车抵押贷款的分类
法人车贷 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如果借款人是法人,除了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说明、资产证明外,还需要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且法人必须是本人自己。 免息贷款 免息贷款买车是经销商根据市场需求提出的一种车贷优惠方案,在一定程度上是减轻了消费者的购车压力。而免息汽车贷款优惠并不是所有车型都可有享受,是有一定限制的。那么免息贷款买车都有什么限制呢?哪些车型可以贷款? 根据知情人士的介绍,免息贷款买车并不是所有车型都可以享受到这项政策,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车型才可以申请免息汽车贷款。总的说来,申请免息贷款买车的车型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两个: 1、车型限制。通常情况下,免息汽车贷款是经销商针对特定车型提出的优惠方案,不是所有车型都合适。 2、月还款额较大。部分车型要求消费者每月还款金额少在5000元左右,相比较而言,这种还款方式的压力就比较大。 免息贷款买车政策往往是针对那些不受欢迎的车型,而不是所有的车型都可以享受到这项优惠。而且参与免息贷款的车型往往都是按照指导价来出售的,而不是经销商店内的报价,通常价格要高出很多。而且就算这些车型有优惠也要比全款购车的少很多。另外,免息贷款往往要比普通贷款需要付的首付款更高,有时还款期限还会更短,这样,购车的压力同样非常大,甚至超过了普通贷款购车。 2013最新汽车贷款利率 2012最新汽车贷款利率如果申请传统的汽车贷款,各家银行都是在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30% ,各家银行根据申请提供的申请资料单独审核,因此每家银行的具体贷款利率都是不同的。
五、杭州汽车抵押贷款须知
一、购车须知 目 前,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并不能广泛开展。与普通的销售汽车业务相比,只适用于我国少部分有信誉、但缺乏一次性支付购买能力的人,所以需要主办者(经销商、银行、保险部门)的工作细致周全,在宣传前期应为咨询人提供“购车须知”。 本须知内容包括:业务概述,购车人应具备的条件和所需提供的资料,业务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的说明。 (用途)用于咨询及宣传。 汽车消费信贷购车须知 由××银行、××企业、××保险公司推出的最新汽车消费信贷模式,贴近百姓生活,办理手续简便快捷,费用合理,一切麻烦都由我们来解决。请您在提出购车申请之前,先认真阅读本<<须知>>。 (一)购车方式: 客户先付不少于车款×%的资金,余款向银行申请最长不超过×年的专项资金贷款,并由经销商提供贷款担保。 (二)贷款购车人所具备的条件: 1.具有×市×××区的城镇户口、固定住所。 2.25~60周岁之间的自然人。 3.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 4.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具备按期偿付车款本息的能力。 5.愿意接受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购车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驾驶证件 4.住房住 5.两张一寸近照 6.收入、劳资证明 7.停车泊位证 注:1.所资料需原件及三套复印件 2.共同购车人及担保人也应提供购车人资料中的1、2、4、6项 (四)操作流程: 到各经销点和咨询网点咨询将所提供资料交经销商初审 选定车型、与经销商签<<购车合同>> 将首付款存入指定账户,并向银行提交(汽车消费贷款申请) 按<<贷款合同>>规定,按期直接向银行归还贷款本息 经销商办理车辆入户手续并交付车辆 办理保险、抵押登记、公证等手续 银行受理、批准,并签订〈〈贷款合同〉〉 (五)其他事项: 1.车辆保险须的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必保的险种有: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资抢险、不计免赔险和分期付款购车信用保险或保证保险。 2.公证费用由购销双方共同承担,一家一半。 3.购车人尚需按贷款年限,一次必交纳担保费。其费率标准以贷款额为基数,一年期1%,二年期2%,三年期3%。 4.实行一条龙服务,但办理车辆入户的一切费用由购车人承担,用户尚需交纳代理服务费每辆×元。〈〈停车泊证明〉〉需用户自己办理。